福州市出臺利好政策助推現代物流業發展
發布于:2010/12/20 來源:上海物流網 點擊次數: 本報訊 (記者 吳玉林 陳亞毜)12月2日,福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《福州市加快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(試行)》,《意見》指出,該市將從用地、財政、稅收、車輛通行、人才培養和引進等方面的優惠措施,扶持現代物流業進一步做強做大。
《福建省促進現代物流發展條例》立法研究小組組長、福州物流協會會長王健介紹,經批準開山、填海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可優先用于發展物流業,并從使用月份起減免土地使用稅10年;被評為國家3A、4A、5A級的物流企業,將給予10萬、30萬、50萬元的獎勵,對世界500強在福州設立分撥配送物流企業,達到納稅要求的企業,給予同級財政獎勵;在物流企業之間的兼并活動中,對兼并后的企業承受兼并各方的土地、房屋權屬,免征土地增值稅和契稅,對制造業企業利用動產或不動產投資入股成立物流公司,參與物流企業利潤分配,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,不征收營業稅。
據了解,被列為該市重點扶持的物流項目包括:市級規劃的物流園區;分撥中心、大型專業配送中心、批發市場及其他物流運作平臺;保稅倉庫、監管堆場;物流公共信息平臺、榕臺物流合作項目、物流業與制造業聯動發展項目、冷鏈物流項目,以及物聯網、電子商務物流等業態創新的物流項目。
將得到重點扶持的物流企業包括:第三方物流企業;實施物流剝離的工商企業;從傳統運輸、倉儲、貨代向現代物流轉型的企業;大型連鎖經營、快遞等物流企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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